關于對趙武嚴重違反評審專家行為規范的處理決定
國科金監處〔2021〕105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對四川大學趙武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中涉嫌學術不端開展了調查。
經查,趙武在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通訊評審期間,向西安交通大學李寶童透露其為項目評審專家,在得知李寶童為同一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評審專家后,多次向其索要評審意見,隨后將其中四份作為自己的評審意見用于提交,嚴重違反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評審專家的行為規范要求。
經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五屆十次會議(綜合專業委員會)審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2021年第十三次委務會議審定,決定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對科學基金資助工作中不端行為的處理辦法(試行)》第十八條第一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專家行為規范》第十六條的規定,取消趙武項目評議、評審資格,永不聘任,給予趙武通報批評。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2021年9月17日